《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》解读(二):发展形式篇
| 招商动态 |2017-07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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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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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
《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》
为进一步提升“党建+”工作水平,有效破解村级组织“无钱办事”难题,提高村级组织运转保障和公共服务能力,实现农民共同富裕,提升城乡治理水平,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、全面过硬,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,打好攻坚战,同步奔小康,我县专门制定印发了《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》。
发展形势
兴建光伏电站
在全县推广建设容量至少60K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站。其中,非贫困村可通过组建合作社,采取“光伏+银行+合作社+贫困户”的模式,集中安装光伏发电设备或光伏发电站。有条件的可逐年增组扩容,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收入。
发展油茶产业
鼓励和引导各村采取“100 +1+1”(即:建立100亩油茶林,带动1户贫困户,带动1个贫困劳动力)的模式,集中连片建立100亩以上油茶基地。鼓励将集体和农户无人管理的林地进行整合,由国有林场、公司、大户承包村集体林地进行油茶产业开发。
推行异地置业
由县工业园区党委牵头,各镇整合扶贫、农口等贷款资金在县工业园区集中兴建厂房,按资金投入比例分配给各村。同时,鼓励各镇在集镇范围有商业价值的位置,统一规划建设小型专业市场,鼓励无集体资源的边远村集中置业,让各村有数个摊点或门面、商铺,通过物业租赁的方式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。
发展物业经济
鼓励村集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要求,开发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土地,量力而行建设物业项目,发展物业经济。盘活村集体闲置办公用房、学校、仓库、礼堂等不动产,开展租赁经营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,在区位优势明显地区,按照统一规划、统筹建设的原则,通过联村共建、村企共建等多种形式,增加村集体资产和物业经营收入,拓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空间。
盘活土地资源
对土地资源丰富的村,由村级集体协助承包方做好土地流转、协调解决各类矛盾纠纷、积极向上争资争项完善基础设施,由承包方每年向村级组织支付工作经费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。鼓励村集体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,引导村集体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入社,采取村集体成员认可的经营方式,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,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,实现土地经营收益最大化。
发展乡村旅游
对具有民俗民间文化、山水自然条件、历史人文资源、农特产品优势的村,采用股份合作、村企联营等方式开发乡村旅游资源,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组织和服务,进一步深挖文化内涵,打造特色村落、特色小镇,开发农家乐、家庭农场、采摘园、度假村、旅游商品、客家食品等项目,着力打造全域旅游示范村,增加村集体的旅游休闲服务收入。
创办经济组织
适应农村市场经济发展要求,积极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。注重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引领作用,支持创办或领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、家庭农场等,鼓励以集体“三资”(资源、资产、资金)为依托,参股农民合作社、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,促进合作经济与集体经济共同发展。
发展电子商务
鼓励村集体充分发挥村资产作用,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,完善农产品营销体系,整合本村及周边村特色的农产品和旅游资源,切实把本地特色资源优势转化成产业经济发展优势。县商务部门要制定具体政策,每年培育电商强村3个以上。
除以上8种主要发展形式外,鼓励各镇、各村解放思想,发挥优势,积极探索多渠道、多类型、多元化的集体经济发展道路,通过有偿服务、招商引资、物流仓储、来料加工、劳务承包以及特许经营等各种发展方式,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。
来 源:中共定南县委组织部
编 辑:尹善茂 黄燕妃
校 审:赖建勇 李文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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